曆法是推算年、月、日,並使其與相關天象對應的方法,是協調曆年、曆月、曆日和回歸年、年曆 朔望月和太陽日的辦法。
回歸年約為365又1/4 日 或 12又7/19朔望月,朔望月約為29又1/2 日。年長不是月長的整數倍,也不是日長的整數倍;月長也不是日長的整數倍。不同的文明,在協調年月日的時候,采用了不同的策略。
羅馬人在開始的時候,采用的是每兩年插入3/4個月的做法,後來逐漸將每年多於12個月的日子分到各個月裏,逐漸演變成宮分曆,也即是太陽曆。天主教文明影響下的格裏高利曆,亦即是國際普遍采用的公曆,是太陽曆;波斯曆,也是太陽曆。
中國人、印度人、猶太人、阿拉伯人則比較重視朔望月的意義,依然采用農民曆印刷月分曆。其中,中華曆、印度曆、猶太曆是陰陽合曆,一年有12或13個月;伊斯蘭曆是太陰曆,一年只有12個月。
宮分曆的日期和季節比較契合,月分曆的日期和季節則有一定的偏差。月分曆中,太陰曆的日期和季節的偏差,每年約11天一直累計下去,約32個年之後,累計偏差會達到一年;而陰陽合曆,則通過置閏的方法,將曆日和季節的偏差控制在一個月以內。
猶太曆的置閏法相對而言比較簡單。猶太曆是以春分為太陽年節點,春分始終處於猶太曆的第一個月,閏月則置於最後一個月之前。
中華曆和印度曆的置閏法則比較複雜。中華曆和印度曆,是工商日誌 以進入曆月的星座決定月份的排序,無星座進入的月份置閏。
月分曆的日期和月相比較契合,宮分曆的日期則和月相完全無關。
分類
古今中外有多少種曆法,我們沒有統計過。總之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曆法,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曆法。時代愈近,科學愈發達,測試手段愈先進,曆法就愈科學。我們中國從古到今使用過的曆法,就有一百多種。不過不管有多少種曆法,都可以把它們分別歸到以下三大系統中去:陽曆、陰曆、陰陽合曆。這是因為計算時間,要么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基礎,要么以月亮繞地球公轉的周期為基礎,要么把兩種周期加以調和。前者屬於陽曆系統,後者屬於陰曆系統,調和者則屬於陰陽合曆系統。
1.太陽曆
太陽曆簡稱陽曆,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,要求曆法年同回歸年(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)基本符合。它的要點是定一陽曆年為365日,機械地分為12個月,每月30日或31日(近代的公曆還有29或28日為一個月者,例如每年二月),這種“月”同月亮運轉周期毫不相幹。但是回歸年的長度並不是365整日,而是365.242199日,即365日5時48分46秒餘。陽曆年365日,比回歸年少了0.242199日。為了補足這個差數,所以曆法規定每4 年中有一年再另加1日,為366日,叫閏年,實際是閏一日。即使這樣,同實際還有差距,因為0.242199日不等於1/4日,每4年閏1日又比回歸年多出約0.0078日。這么小的數字,一年兩年看不出什么問題,如果過了100年,就會比回歸年多出約19個小時,400多年多出近75個小時,相當於3個整日多一點,所以陽曆曆法又補充規定每400年從100個閏日中減去3個閏日。這樣,400陽曆年閏97日,共得146097日,只比400回歸年的總長度146096.8796日多2小時53分22.5秒,這就大體上符合了。這種曆法的優點是地球上的季節固定,冬夏分明,便於人們安排生活,進行生產。缺點是曆法月同月亮的運轉規律毫無關系,月中之夜可以是天暗星明,兩月之交又往往滿月當空,對於沿海人民計算潮汐很不方便。我們今天使用的公曆,就是這種陽曆。
2.月亮曆
月亮曆簡稱陰曆,是以月亮繞地球公轉的周期為計算的基礎的,要求曆法月同朔望月(月亮繞地球公轉一周)基本符合。朔望月的長度是29日12小時44分2.8秒,即29.530587日,兩個朔望月大約相當於地球自轉59周,所以陰曆規定每個月中一個大月30日,一個小月29日,12個月為一年,共354日。由於兩個朔望月比一大一小兩個陰曆月約長0.061日(大約88分鍾),一年要多出8個多小時,三年要多出26個多小時,即一日多一點。為了補足這個差距,所以規定每三年中有一年安排7個大月,5個小月。這樣,陰曆每三年19個大月17個小月,共1063日,同36個朔望月的1063.1008日,只相差約2小時25分9.1秒了。陰曆年同地球繞太陽公轉毫無關系。由於它的一年只有354日或355日,比回歸年短11日或10日多,所以陰曆的新年,有時是冰天雪地的寒冬,有時是烈日炎炎的盛夏。今天一些阿拉伯國家用的回曆,就是這種純陰曆。
3.陰陽合曆
陰陽合曆,即陰陽曆,是調和太陽、地球、月亮的運轉周期的曆法。它既要求曆法月同朔望月基本相符,又要求曆法年同回歸年基本相符,是一種綜合陰、陽曆優點,調合陰、陽曆矛盾的曆法,所以叫陰陽合曆。我國古代的各種曆法和今天使用的農曆,都是這種陰陽合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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